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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抗震支架设防原则
发布时间:2024-03-28 07:00:11
抗震支架设防目标
(1)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,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。
(2)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,可能损坏,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。
(3)当遭受髙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,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。
抗震支架设防原则
(1)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,必须进行抗震设计。
(2)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、颁发的文件(图件)确定。
(3)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、7、8和9度地区一般的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;&隔震、消能减震设计。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,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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